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记者从市场监管部门和消协组织获悉,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,此次共检出21批次样品不合格,涉及绿源、立马、新日、小牛、哈啰等品牌。
抽检不合格样品具体情况为:标称天津冰彤电动自行车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捷畅GICAN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61-1Z;TDT87Z);标称天津钻豹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五星钻豹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74Z;TDT77Z;TDT84-1Z;TDT80Z);标称浙江钻豹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“五星钻豹ZUB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522Z);标称上海钧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棒途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-175Z);标称浙江绿源电动车有限公司生产的“绿源Luyuan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W22059Z;TDW22059Z;TDT22029Z);标称天津华贵源电动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“绿能LVNENG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1049Z);标称无锡邦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自由行CZYMH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710Z);标称河南立马电动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立马LIMA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48Z);标称立马车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“立马LIMA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60Z);标称天津新日机电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新日XIN RI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5080Z);标称天津星光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星光XGGX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3038Z);标称天津爱玛车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斯波兹曼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1188-1Z);标称江苏小牛电动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“小牛NIU”电动自行车(规格型号:TDT18Z)。(今晚报记者 王绍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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